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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俟对城区户外广告牌管理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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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07-25  来源: [打印本页面] [关闭本页面]

胡俟对城区户外广告牌管理提出要求

 

连日来,建委主任胡俟专门对城区户外广告牌设置进行调研,并就广告牌设置、安全管理和经营行为提出要求。

胡俟先后对人民路、公园路、车城西路、镜潭路、车城路、车站路、凯旋大道、东风大道、天津路、柳林路、北京路,火车站广场、六堰文化广场、六堰人民广场、张湾青年广场,双门楼十堰西高速公路口、徐家棚十堰东高速公路口、红卫交通圆岛、体育中心等户外广告牌进行了详细查看。

胡俟指出,要抓住“第三届世界传统武术节主题宣传、营造节日氛围”机遇,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美化亮化城市,提升十堰形象。一是对现有巨型户外广告牌,要分门别类,对不影响市容、结构安全牢固的户外广告位,该拍卖的拍卖,该出让的出让,尽快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对影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拆除。人行天桥的广告牌在近日组织拆除,节前要对天桥进行亮化。二是加强户外广告的经营管理,公共场地广告位一律进行拍卖;业主所属产权的广告位,能拍卖的尽量拍卖,不能拍卖的也要纳入规范管理。对没有拍卖或出让手续的广告位,政府收回做公益广告或拆除。三是抓好火车站广场、六堰人民广场、六堰文化广场、张湾青年广场和体育中心、两个高速路出入口等关键地方的亮化工作。不协调的广告牌要迅速拆除;画面陈旧的要立即更新,不留陈迹,达到亮化美化要求,提升城市广告牌档次和品位。四是有效扼止擅自行为。规划局、城管支队、经营办要加大查处擅自行为力度,禁止无审批设置和无手续占用的行为。

建委经营城市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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