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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建设系统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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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7-10-12  来源: [打印本页面] [关闭本页面]

市直建设系统机构情况

市直建设系统机构设置及隶属关系。

市直建设系统科级以上单位有 45 个。其中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建委、规划局、园林局、房管局、规划院、建筑院、市建材行业投资中心等 7 个,正县级企业有市热电厂;副县级事业单位有建管处、城建支队、华中设计院、市环卫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路灯处、市人民公园等 8 个,副县级企业有市自来水公司、市政工程公司 2 个;科级单位有 28 个。市直建设系统共有干部职工 1964 人,其中县级干部 82 人,科级干部 434 人,建委党委由 9 名成员组成。委机关现有干部职工 64 人,其中行政编制 43 人。支部 129 个,党员总数 1995 人,离退休 701 人,在岗 1294 人。

市建委机关内设 21 个职能科室。

1 、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政务工作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委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文书处理、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委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2 、党委办公室

负责全系统党建、宣传思想工作;承办委管干部考核、调整、任免、奖惩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统战工作;协调指导系统工青妇工作。

3 、人事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和委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委系统的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查、推荐、报批工作;指导委属单位各类人员的考核、奖惩、工资、就业等工作;编制全市建设系统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制订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计划并指导落实。

4 、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拟定全市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编制市中心城区建设维护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参与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工程预决算审查;编制本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监督年度投资计划和城市、村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实施;负责系统内的统计工作;指导系统内各单位和各种协会的财务活动,并监督会计制度的实施;负责委属单位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和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5 、政策法规科

组织政策调研;负责本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报批工作;指导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委直属单位的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的工作。

6 、建筑管理科

拟定全市建筑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筑业体制改革工作;监督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质检、安全、监理活动;组织或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审查与报批;组织实施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工程造价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市场及外来施工企业备案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7 、规划勘察设计科

负责指导全市城镇各类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会同办理城市规划用地的调整、用地的审批;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工作,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拟定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单位、岩土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与报批;负责监督勘察设计质量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市城区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组织实施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与开发、引进技术的工作;负责行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以及系统的节能工作;综合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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