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统字[2007]11号
关于印发《十堰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
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建设局:
根据省委统战部、建设厅《关于印发“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统字[2007]76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县百万农民及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我市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我们制定了《十堰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省建设厅给我市下达的培训任务。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十堰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
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统战部、建设厅《关于印发“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统字[2007]76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县百万农民及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建筑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促进就业和农民增收,提高建筑业农民工整体技能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统战部门主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推动、培训机构主办、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进入建筑业就业为目标,通过开展农民工建筑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开发。
三、培训对象
年龄在1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农业户口,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和传染病,政治清白、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无违法犯罪纪录的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少数民族优先。
四、目标任务
2007年全市计划完成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900人。通过培训使每个受训农民工熟练掌握建筑业基本技能、安全知识、务工常识、维权知识、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就业竞争力。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相结合,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90%以上。
五、工作安排
按照健全组织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认定培训机构、确定培训任务、开展培训、考核验收等步骤开展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
为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十堰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 郑道渲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桂华 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杜兴权市建委党委副书记
徐先成 市建委总工程师
成 员:杨慧芳 市委统战部党派科科长
袁秉玲 市建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兼项目督导员
王 健 市建委建筑工程管理科科长
洪小平 市建委人事教育科科长
王世雄 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主任(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兼项目负责人
邢元星 市建管处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协调办),协调办具体工作在市委统战部和市建委共同组织指导下实施。协调办是全市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建委人事教育科,洪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明确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督导员。并将成立机构名单于本月20日前报市温暖工程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