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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政务公开工作获省表彰——
第
101
期
十堰市建设委员会
2008
年
10
月
22
日
市建委政务公开工作获省表彰
日前,湖北省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十堰市建设委员会“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纪委、监察室
供稿
)
建委将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专业人才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市建委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
3
名、文秘人员
1
名。
此次公开招录的
4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政治觉悟高;没有参加过邪教等违法违纪活动;精通专业,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要求参加报名招考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类专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和专业相关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文秘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文专业、秘书类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973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将通过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的相关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笔试。文秘人员将通过文秘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应用写作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
1
:
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
40%
和
60%
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十堰市人事人才网、十堰市建设信息网进行公示。
(
人事教育科
供稿
)
编审:陈建国
责编:严仲
共印
2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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