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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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两个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记录在案,时常跟踪。
2
、工作程序
本次复查必须深入现场,作好现场排查记录,整改方案、跟踪记录,相关人员和被督对象要签字确认。
3
、纪律要求
一是各督查人员务必保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依法办事,杜绝走过场走形式等现象。督查人员要保持清正廉洁。二是责任单位和督查人员对所排查对象负责,凡属责任单位和督查人员的排查对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单位及个人的责任。三是各责任单位和督查人员必须认真排查,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跟踪督查,对敷衍了事、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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