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城市莫入“误区”
赵庆国
现在,全国范围的城镇化进程如火如荼,最近几年“经营城市”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表明,城市的管理者即城市政府在领导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的能力获得了迅速的提升。
城市发展有其自身规律,政府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越俎代庖
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同时,最近也不断有人批评说,有一些城市的地方政府经常自觉不自觉地借经营城市之名,行垄断经营之实,结果常常陷入一些“误区”中。例如许多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不区分公共产品和竞争性产品,一律交由政府主管的城投公司或城市开发公司承担建设和运营,造成新的垄断经营。许多城市政府热衷于形式主义,大搞“城市广场”或重大形象工程,实际上是用政府的行政命令和指令来干扰正常的城市发展规律。
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室的刘信同志投书本报,提出经营城市必须要遵守城市的发展规律,尤其是作为管理者的城市政府,必须远离经营城市的“误区”。
刘信认为,首先,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及由此推动的经济增长是城市发展的原动力,是城市发展的主导力量。经营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其着眼点就在于通过变革生产方式加快城市化进程。然而,城市化并非只需敞开大门,让农民进城即可实现,而是需要为进入城市的农民创造就业岗位,提供固定住所和基本生活保障以及就业前必要的劳动技能培训等。与让农民“进得来”相比,让他们“留得住”更为重要。
其次,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加快城市化进程,前提是工业化。我国计划体制下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和20世纪80年代以来分散的农村工业化政策,违背了工业化的规律,非但没有产生聚焦效应反而造成了农村环境的恶化。所谓“离土不离乡、务工不进城”,割断了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的客观联系,实际上是对城市化的抑制。因此,促使农村工业适度集中发展、合理布局,是推动农村工业化、带动小城镇发展的根本途径。经营城市的重要内容就是要通过发展工业提高城市各种要素的集中度,利用城市的集聚功能,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吸引增量,对各种资源进行重组、营运,放大技术、资金规模,提升管理水平,追求聚集效应。
其三,要素的集中程度产生土地级差。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其实质是土地、人口等生产要素带动其他各种要素在地域上集中的过程,城市土地的级差是由对土地的投入和区位决定的。城市是国家长期投资建设所形成的巨大的国有资产,国家有权力有义务通过市场经济的手段把这种投入收回,作为资本再投人城市建设,形成城市的滚动发展。这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土地资产的理论依据。经营城市土地就是要通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把国家长期投资产生的土地级差,收到政府的口袋里;对增量土地通过规划或前期开发,造成土地升值预期,以市场化的方式供应土地,获取土地的增值收益。
经营城市重在资本运营,不能单纯追逐利益,更不能攫取部门利益
刘信提出,把“经营城市”理解为“资本运营”比较恰当,因为经营城市的运作过程实质上就是资本运动的过程,在这个运行过程中实现资本的增值。然而,并不是说只要把城市资源变成钱就是经营城市,还要看该不该变、怎样变、由谁来变、变成的钱是否集中在政府手里形成再投入。也就是说,经营城市要防止追求眼前利益、急功近利和单纯经济指标的倾向,不能使之变成攫取部门利益或一部分人利益的手段。
目前在这方面有一些误区,比如:为了多出房,违反规划擅自提高容积率,对土地搞过度开发;挤占公共绿地搞房地产开发,既省拆迁费用又能卖高价,公园成了有钱人的后花园;不管什么地方乱建商业网点、乱设广告牌,城市环境搞得杂乱无章;一些管理服务部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城市的公共资源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