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清欠工作受到省政府督办组好评
7
月
12
日
,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胡新时为组长的省政府清欠督办检查组,对我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市政府副市长胡仲军专题汇报我市清欠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目标和省清欠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建设、劳动、财政、发改、房管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清欠措施,加快清欠进度。
——重点清理解决政府工程剩余项目欠款。
今年
3
月,省政府重点督办后,我市对网上反映的
3
个政府工程项目加大清欠措施,到
7
月
10
日,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
13849.58
万元已全部解决。
——加大对其它项目欠款清欠力度。
对网上留存的
30
个工程拖欠项目,抽调专班,督促落实还款措施;同时引导建筑企业运用法律程序解决拖欠的工程款。对多次督办拒不配合的向省清欠办上报,集中向社会曝光。
——群防并举,防止“新欠”发生。
印发了《十堰市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形成了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工作机制。同时,严格实行了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到
6
月下旬,我市已收缴建设领域工资保障金
1000
余万元,位居全省前列。
——处理一批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建筑企业。
5
月
29
日,市建委发文对十堰隆丰达建筑有限公司、江苏盐城二建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在我市参加工程招标投标;对中建四局六公司、十堰神风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十堰建筑科技综合开发公司三家企业限制其
6
个月内不得在我市参加工程招标投标。
胡新时一行对我市清欠工作给予了好评,要求我市继续做好其它社会项目的清欠工作,加大清欠力度;更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欠。同时,督促郧县、郧西县、竹山县、丹江口市加快解决剩余项目清欠进度。
(党委办公室、建工科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