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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十项承诺——
市建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十项承诺
市建委是统一协调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市政府把市建委等
11
个单位列为
2008
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部门,我们已全面启动了评议工作。我们决心借评议东风,坚持
“
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
”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加强建设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改善行业形象,努力实现我市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作如下承诺:
1
、完善政务公开。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一律按规定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2
、提高服务水平。坚持
“
五办
”
服务理念,即符合条件立即力、材料不全帮着办、上报申批协助办、企业有难上门办、跟踪服务主动办;实现
“
四零
”
服务目标,即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管理零疏漏、服务对象零投诉。
3
、坚持文明执法。对违规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实行首错帮助、即改免罚。推行城建管理持证上岗、亮牌执法、过错追究、公开测评、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城管执法
“
十条铁规
”
,对违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
4
、廉洁从政。坚决纠正和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
5
、认真受理投诉。对上门投诉、电话信函投诉、市长专线投诉、
12319
城建服务热线投诉及网络媒体曝光事件,实行即办制,处理率
100%
,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6
、主动为基层群众服务。对来访的,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正确回复。对来办事的,实行有问责任制,做到随来随办,特事特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到
100%
,见面率达到
100%
,满意率达到
95%
。
7
、实施民生工程。年内十堰城区建成经济适用房
10
万平方米,力争
16
万平方米,力争完成
2300
户住房家庭的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社区亮化工程,改造城区背街小巷道路
6
万平方米;建成天津路和园休闲广场,力争新建
2-3
个街头游园,
“
十一
”
前对城区
68
个山体全面绿化;对公交站廊进行改造。
8
、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功能。积极推进城区东部泗河污水处理厂、四部犟河污水处理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及东、西部垃圾处理场建设。续建凯旋大道、丹江路、许白路,新建十堰二桥、蓬布厂桥。
9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花大气力整治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靠、夜市摊点扰民、小区和集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使市容市貌有明显改现。抓好市政设施管护,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0
、强化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房地产市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野蛮拆迁,维护群众利益;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言必行,行必果。我们真诚欢迎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对我委政风行风进行监督、评议,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
市建设委员会政风行风监督投诉电话:
8495477
(监察室)
8651399
(评议办公室),电子信箱:
十堰市建设委员会
二
OO
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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