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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济开发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
行评专刊
第
24
期)
第
92
期
十堰市建设委员会
2008
年
10
月
9
日
十堰经济开发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全市建设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入第二阶段以来,十堰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
“
六查、六看、六纠
”
开展工作。重点查思想作风,看为群众服务意识牢不牢,纠正
“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
的衙门作风;查廉洁自律,看自身形象正不正,纠正
“
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
的不良行为;查依法行政,看是否公正执法,纠正
“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
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查办事效率,看工作热情高不高,纠正工作拖拉推诿的现象;查政务透明度,看是否面向社会公开办事原则,工作程序及时效要求,纠正暗箱操作,不秉公办事等现象;查求真务实,看工作绩效是否明显,纠正工作中
“
越位、缺位、错位
”
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照工作要求和职责标准,围绕作风找问题,围绕问题查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那些影响建设系统形象,损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为将此阶段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十堰经济开发区局聘请了区纪委、招商局、物价局等部门、企业的
10
名同志为行评监督员,聘请系统内外
20
名同志为行评代表,同时设立辖区建设系统行评意见箱,公示行评热线电话,发放行评问卷调查表
130
份,征求意见表
56
份,恳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反映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参与和监督辖区建设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制订了《十堰经济开发区建设系统文明用语》标牌;编发行评简报四期;刊发行评信息
10
余条;通过自查自纠,使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也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做到有章可循;办事程序还需进一步简化,思想观念有待提高。
(十堰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供稿
)
编审:倪平
责编:严仲
报:省建设厅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
送:市行评办,市直相关部门。
发: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
共印
2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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