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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建设局“合、全、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行评专刊
第
31
期)
第
104
期
十堰市建设委员会
2008
年
10
月
25
日
竹溪县建设局“合、全、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竹溪县建设局紧扣行风评议和执法教育活动主题,从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三个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行政执法资源上突出“合”字
。
为增强合力、提高执行力,竹溪县组建了城乡建设管理执法局,将建设行政执法资源进一步整合,形成各相关执法单位监察管理、建设局机关执法把关、执法局负责执行的建设行政执法网络,使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真正实现罚管并重、整改到位的执法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上突出“全”字
。
竹溪县建设局先后完善、出台了《竹溪县建设行政执法错案和不作为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竹溪县建设局建设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竹溪县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通过完善建立建设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来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使执法效能得到提高、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完善执法程序上突出“严”字。
竹溪县建设局对其委托执法单位的权限设定、执法程序、过错追究、执法文书、案件审核把关等相关规定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所有执法案件一律由局案件审理小组集体审核把关,对处罚标准、处罚措施进行集体讨论,在确保不出现执法过错的情况下,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开、公平。
(
竹溪建设局
供稿
)
编审:陈建国
责编:严仲
报:省建设厅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
送:市行评办,市直相关部门。
发: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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