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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借用等编外人员清理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
临时聘用、借用等编外人员清理和事业单位
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基础工作,根据市编委十编发
[2008]4
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对市直建设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借用等编外人员开展清理,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借用等编外人员清理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借用等编外人员清理工作是加强机构编制规范管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鄂办文
[2007]59
号)和市编委十编发
[2008]4
号文件精神的一项举措。
事业单位改革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开展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既是为事业单位改革作前期准备,也是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开展清理和情况调查工作采取以主管部门为主,各单位自查摸底和市建委、市编办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5
月
20
日以前)
各单位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二)自查清理和情况调查统计上报阶段(
6
月
15
日以前)
一个月的时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对临时聘用、借用等编外人员的自查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布置表格认真填写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送市建委人事科(联系电话:
8495472
,联系人:张红),清理和情况调查表格附后。
(三)监督检查阶段(
6
月
20
日以前)
市建委将组织工作人员到市直建设系统各单位进行抽查。
三、加强领导,认真完成编外人员清理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清理编外人员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突出、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加强本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做到组织专班,集中精力,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本单位临时聘用、借用等编外人员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在清理过程中,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认真地做好被清理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既要紧密组织,又要明确分工和责任,有关部门也要支持配合,确保上述两项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慎重提出本事业单位的改革建议。
为切实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市市直建设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借用等编外人员清理和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华
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杜兴权
市建委党委副书记
倪
平
市建委纪委书记
成
员:杨光进
市规划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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