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建党字﹝2007﹞13号
关于十堰市建委领导成员分工调整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武当山特区、十堰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委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建委党委、建委领导研究,决定对市建委领导成员的工作职责进行重新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党委书记、主任王桂华:主持市建委党务、行政全面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职责,对市直建设系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总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部分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杜兴权:协助“一把手”主持党务、行政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财务与审计、机关政务事务、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老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共青团、妇女儿童、信访与“12319”热线处理等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财科(审计科)、老干科、妇委会、团委,联系市苗苗幼儿园、市富康幼儿园。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朱天峰: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公交、市政公益项目建设及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抓好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城市环境创建工作;分管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建管理科,联系市政园林局、市公交集团公司。
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勇:负责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规划勘察与设计、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政工程建设科、规划勘察设计科,联系市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
党委委员、副主任潘友竹:负责城建监察、村镇规划建设、经营城市、扶贫开发及农村“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分管市城建监察支队、城市经营科(市经营城市办公室)、村镇建设科。
副主任柯昌国:负责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建筑材料检测、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分管市建管处、市装饰办、市招投标办公室、建筑管理科。
党委委员、副主任赵小雪:负责行政执法、行业法规监督、法规宣传教育、房地产业管理、城市拆迁安置、城市供热与燃气工作;分管市热电厂、市燃气办、政策法规科、住宅与房地产科(市房改办),联系市房地产管理局。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沈海涛:负责建设行业工会工作,协助抓好企业改制;分管工会、改制办。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倪平: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和建委机关党建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党委副书记杜兴权抓好党建和信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支部。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徐先成:负责建筑材料、城建档案、建筑节能、建设科技、技术咨询、建设行业学会协会、岗位技能培训、建设工程技术和工程设计及建设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和应用工作;分管市城建档案馆、市抗震办、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综合科,联系市建材投资中心、市建筑设计院、市华中设计院。
调研员周耀宗:协助党委委员、副主任赵小雪抓好城市供热、燃气方面的工作。
助理调研员雷成华:协助党委副书记杜兴权抓好综合治理、理论宣传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重要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市建委领导成员要切实履行双重责任制度,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建设。即在做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又要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教育、管理和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负重要责任。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领导分工调整 通知
抄报:市纪委、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市委副书记王铁军、市政府副市长彭承志。
发: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