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标:40、建筑市场管理及招投标执行情况
内容:建设工程法定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情况。
方式: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抽查部分工程。
标准: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开工(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程序手续齐全,办理时间先后次序正确,无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情况,计1分;抽查工程,每发现一起未办理规划许可、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开工(施工)许可等其中一项法定建设程序手续的,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b.工程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达100%,计1分;抽查工程,每发现一项应招标工程未招标,应公开招标工程未公开招标的,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c.工程发包单位无将工程肢解发包行为,工程承包单位无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计1分;抽查工程,每发现一项工程发包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或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