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类申报材料接收部门: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联系电话:027-68873027。小城镇类申报材料接收部门: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联系电话:027-68873059。
四、考核时间
“楚天杯”创建每三年考核一次,2005年为考核年。考核时间为考核年的10月。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考核年9月30日。
五、组织领导和表彰
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活动由省建设厅组织实施。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奖共设65名,其中省辖市和直管市5名、县级市和县20名、小城镇40名。省建设厅根据创建考核结果,拟定表彰名单,报省政府审查和表彰。对获“楚天杯”奖的城镇按照《湖北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对“楚天杯”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1、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城市类)创建考核标准
2、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小城镇类)创建考核标准
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
创建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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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内容、方式、计分标准 |
满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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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1、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内容:a.规划的实施;
b.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
方式:听汇报,看资料,重点地段踏勘。
标准:a.规划实施严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计3分;
b.规划实施不严,扣0.5分;
c.规划实施存在重大问题,扣1分;
d.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扣1.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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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指标:2、近期建设地区和重点控制地区详规覆盖率
内容:a.控详规编制;
b.控详规审批。
方式:查阅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文本图册、批文及上述地域经批准的控详规成果及其批文,据此核算控详规覆盖率。
标准:覆盖率100%,计2分;
80%≤覆盖率<100%,计1.5分;
60%≤覆盖率<80%,计1.2分;
覆盖率<60%,计0.8分。
(批文不全者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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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建设
内容:a.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立;
b.城市“四线”规划管制制度建立;
c.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方式:查看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文件和委员会活动记录,其中城市“四线”管制制度建立包括管制办法或规定,以及“四线”规划技术文件。
标准:a.全部建立,计3分;
b.两项建立,计2分;
c.一项建立,计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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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4、城市规划管理依法行政
内容:“一书两证”审批程序建立。
方式:查阅有关文件规定,提供临时用地、临时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审批文件,检查其是否规范、齐全。
标准:a.无有关规定的,扣0.5分;
b.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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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5、贯彻规划强制性条文
内容:居住小区绿化率、建筑容积率、房屋间距等强制性指标。
方式:随机抽查大中城市两处居住区,县级市和县城1处居住区,现场踏勘,查资料,作评析。
标准:a.三项执行好,计2分;
b.二项执行较好,计1.2分;
c.一项执行较好 ,计0.8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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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6、规划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程度
内容:a.规划审批公示率;
b.违法建设、审批投诉率;
c.公众参与程度(按年度审批项目计)。
方式:抽查市县审批记录,查看省、市投诉记录,有关公众参与记录。
标准:a.三项落实好,计2分;
b.两项落实较好,计1.2分;
c.一项落实较好,计0.8分。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