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重“内功”创新高
三年来,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以工程质量为核心,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规范服务,切实保证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工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又上新台阶。
狠抓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打铁须得自身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首先自身在工程技术方面必须达到一定高度,用自己的技术权威来影响各质量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建管处质量监督站坚持抓业务学习,利用每周一的站务会集中组织全站人员学“强条”,进行业务工作交流,定期组织监督员参加省厅组织的继续教育,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各监督员通过参加在职大学学习,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目前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大学学历达
80%
以上,高级工程职称人员达
5
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达
90%
以上。其中
5
人先后获得省、市先进个人称号。
转变监督观念,强化监督手段
一是从单一的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赂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监督转变。通过对参建单位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的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工程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质量行为,能够使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得到有效的制止。二是由单一监督检查向监督和管理转变。创新管理模式,实施差别化管理。在保证对所辖区域工程质量有效监督基础上把质量监督的重点放到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市场管理欠规范、质量问题较严重的项目,有意识加大检查、巡查、指导的范围和频次;合理分配监督资源,根据所辖区域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综合情况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大型公建、市政桥梁、中小学校舍、住宅等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以及技术风险较大的高切坡、深基坑、抗震结构、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大型幕墙等部位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及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巡查制度。通过质量巡查强化对工程质量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平台和有关信息工具,进一步规范管理,逐步实现监督动态、投诉情况及不良记录等数据的及时采集、统计汇总,努力提升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大不良记录公示制度的实施力度,年底发布不良记录通报,建立企业的信誉档案;大力推行样板引路,示范先行。要求责任监督员加强样板引路的监督管理,通过观摩省优工程、样板工程等办法、把好工程、好细部做法、好的管理经验在全市推广,并采取
“
走出去,请进来
”
的办法观摩外地先进的施工现场,学习先进的施工技术后在本地进行培育,明显提高了我市在结构安装、装修的细部工艺质量。
完善监管规定,强制监管举措
由单一的只干活不总结向边干活边总结转变。一是从工程质量方面进行了总结。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堰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工程资料的整理、砼试件同条件养护及标准养护的规定,质量监督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要点等进行了明确,对工程质量管理起到了指导作用;二是从质量通病的治理方面进行总结。坚持将所有住宅工程纳入无质量通病创建活动中,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相关专项方案,在竣工验收时,监理、施工单位出具相关总结及评估报告。先后出台了《十堰市建设戒质量通病防治导则》、《预制楼板生产管理及裂缝防治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推行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制度,建立了住宅工程
“
一户一验
”
的验收模式,进一步推动了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提高,引导十堰质量通病治理步入良性发展。
突出薄弱环节,加大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