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和依据

——

日期:08-08-28  来源: [打印本页面] [关闭本页面]

勘察报告专项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

所有工程勘察报告 ( 详勘 ), 其中建筑工程二级项目应先送审;其他项目的勘察报告可以与施工图同时送审。

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二级项目在应先送勘察报告,等勘察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送审施工图,二级以下项目勘察报告可与施工图同时送审。

1 、规划部门签发的用地红线;

2 、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

3 、工程勘察报告 ( 详勘 ) 一套;

4 、审查中心需要的其他审查资料。

1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申请表及技术性审查通知书;

2 、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 、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及附图或建筑定位红线图;

4 、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5 、三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总平面图、封面、目录、建筑平立剖面图、基础平面、各专业设计说明、各专业总平面各增加一份;结构计算书;

6 、审查中心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

2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93 号令)》;

3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建设部建设 [2000]41 号文);

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34 号)

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93 号令);

3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建设部建设 [2000]41 号文);

4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省建设厅鄂建工 [2000]089 号文);

5 、《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武建设字 [2000]056 号文)。

审查项目级别

勘察报告(工作日)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作日)

二级及二级以下

二级及二级以下

 

技术性审查

二级         5

二级        10

二级以下     3

二级以下    5

资料反馈

5

10

技术复审

3

3

行政审批

2

2

 

依据标准

鄂价房 [2006]273 号附:审查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鄂价房 [2006]273 附:审查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07 十堰市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