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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科政务公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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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08-28  来源: [打印本页面] [关闭本页面]


城市建设科政务公开事项

 

本着“公开透明、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原则,我科负责对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审核、供水企业资质审核、供水设施增容审批、风景名胜区级别的审批手续进一步进行了简化和优化,就有关事项进行公开。

一、基本情况

城建科涉及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审核、供水企业资质审核、供水设施增容审批、风景名胜区级别的审批,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市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屏幕和市建委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审核

所需资料:

1 、市政施工企业申报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企业章程;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

5 、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 、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7 、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

8 、企业资质评估。

办理部门:市建委城建管理科

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向建委提出资质申请报告及以上附件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委主管领导审批,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建设厅。

办理时限:报齐全部材料后 7 天内

办理依据:建设部 87 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鄂建 [2001]82 号关于印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三、供水企业资质审核

所需资料:

1 、供水企业申报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企业章程;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

5 、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6 、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

7 、企业资产评估。

办理部门:市建委城建管理科

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向建委提出资质申请报告及以上附件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委主管领导审批,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建设厅。

办理时限:报齐全部材料后 7 天内

办理依据:湖北省政府 80 号令《湖北省供水管理实施办法》

四、供水设施增容审批

所需资料:

1 、写出增容申请;

2 、提供地点平面图;

3 、提供具体的增容理由和数量。

办理部门:市自来水公司

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向市自来水公司提出供水增容申请。

办理时限:报齐全部材料后 7 天内

办理依据:湖北省政府 80 号令《湖北省供水管理实施办法》

五、风景名胜区级别的审批

所需资料:

1 、必须有按级别经市(县)、省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资料;

2 、必须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

3 、必须出具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

办理部门:市建委城建管理科

办理程序: 1 、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级别审批报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专家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 、省级风景名胜区级别审批报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级别审批报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时限:报齐全部材料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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