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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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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08-21  来源: [打印本页面] [关闭本页面]

 

企业应提交材料

办事时限

办事依据

备注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一)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30 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二)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部第 160 号令

(二)《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一)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二)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丁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 15 日内将变更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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